内蒙古:探索建立“巡视后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18/4/2 15:48:26    |     文章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阅读次数:

“2017年,我带队参加两轮巡视,完成了对锡林郭勒盟和正镶蓝旗等3个旗区的巡视任务。巡视期间,带领全组受理群众来信来电671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19批次934人次,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8件……”


前不久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述职点评会上,巡视一组组长郭荣祥用15分钟完成过去一年的工作述职,接受履职情况点评。与郭荣祥一同述职的,还有其他7位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巡视机构全体干部现场聆听了组长们的述职情况。


巡视组组长就全年巡视工作述职,在内蒙古自治区巡视工作历史上还是首次。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探索建立“巡视后评估”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凡从较真碰硬、队伍管理、纪律作风、督促立行立改等多方面对8位组长的述职逐一点评,既客观实在肯定成绩,又真诚中肯指出问题。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是巡视工作条例的明确规定。巡视组组长对整个巡视过程负全责、负总责,是做好巡视工作的关键所在。通过组长述职,对一年工作梳理反思、沉淀总结,停下来想一想,回过头看一看,拿出来亮一亮,成果共享、赶超比拼,对发挥巡视组组长“领头雁”作用,更好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十分重要。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抓住管党治党主阵地,完成了对48个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和8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专项巡视,实现了对盟市的巡视全覆盖。两轮巡视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841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47件,对10个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7个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旗县纪委通报批评,对问题反映集中、整改不到位的4所高校、8家国企予以通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记者 付金泉 通讯员 张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