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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盐业大厦租金底价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省盐业集团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27

为满足安徽盐业大厦招租管理需要,充分了解安徽盐业大厦房屋租金情况,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一家资产评估单位,对安徽盐业大厦房屋出租底价进行评估,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拟评估安徽盐业大厦楼内23层及1楼商业部分,总面积13804.16㎡,其中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82381号和皖(2015)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218388号涉及部分,房产证记载面积合计13551.26㎡,性质为办公;1楼商业部分面积为252.9㎡,有单独房产证,性质为商业。

二、评估内容

对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出租底价进行客观公正评估,保障房屋出租价值公允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商业部分和办公楼需分别出具评估底价及单价,其中办公楼部分需出具两类评估价:一是整体租赁的底价,二是按楼层出租每楼层的底价。

三、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四、投标须知

此次竞争性谈判聘请的中介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资产评估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

2.资产评估机构和拟派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拥有能正常开展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合伙制机构不少于5名,公司制机构不少于8名,且连续三年评估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专业评估工作经验;

5.中标人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包括电子版),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评估机构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报价及评标方式

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评估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食宿费用、管理费、税金及按照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资料收集整编等所需费用。

评估结束后,招标单位在收到评估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

评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单位将成立评审工作组进行开标、评标,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一)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准备1份正本和1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投标单位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拟派出人员情况介绍、工作业绩证明、执业证书;投标单位和拟派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活动记录证明或承诺;投标报价;投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有关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执业资格、人员及结构、相关工作经验、单位业绩情况、与我单位合作情况等内容。

2.拟派出人员情况介绍:包括身份证明、执业资格、从业年限、相关业绩等。

(三)投标文件于 2020年4月2日前送至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楼办公室(地址: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21楼),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65283005、18156981899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