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龙湖湾二期住宅11#、12#、15#、16#楼入户门厅处改造施工工程事项进行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现将本项目比选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六安市龙河东路与长安北路交汇处
2、设计范围:本项目为龙湖湾二期住宅11#、12#、15#、16#楼入户门厅处改造施工。
3、资金来源:自筹。
二、比选内容
1、本次比选内容:本项目为龙湖湾二期住宅11#、12#、15#、16#楼入户门厅相关改造内容有局部墙体、玻璃雨蓬、天棚等部位拆除;相关真石漆铲除;门厅地面凿除重新铺贴地砖、局部地面抬高、雨水管包管、单元对讲门位置外移、门厅灯具的更换、局部墙体及混凝土构件的新建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后期保修期服务。
3、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不大于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开工令为准)。
5、最高控制价:800000.00元,高于此金额的报价视为废标。
三、 报价须知: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或精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备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现场踏勘
1、报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报价人由于考察途中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和损坏,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坏费用,招选人不负任何责任。
五、报价依据:
(1)比选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纸;
(3)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4)安徽省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5)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6)材料供应方式:甲供材、甲控乙供材、投标人自购材料;
(7)工程所在地相关政策、法规。
另:1、任何报价优惠下浮比例都应直接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内。“商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工程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风险因素等投入到工程的一切费用。
2、报价单位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后期不因现场各方面条件为理由调整工程造价,踏勘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3、报价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比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程完工后不拖欠人员工资承诺。
4、报名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保服务承诺书、业绩等证明文件、主要拟用材料明细表及材料相应资料,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函相关资料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市场信誉、合理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因素情况进行综合比选最优的单位作为合作单位,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方式,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该项报价一经比选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七、与报价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1、比选人与中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参选人中选后提报的施工方案须经我司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3、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即建筑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死,报价人在做出报价前需自行认真核对建筑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一经做出报价即视为认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后期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价款。
4、材差调整:报价人需自行考虑工程所在地及周边城市的材料价格,一经做出报价,施工期间的所有材差均不予调整。
5、价款结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最终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签证变更
6、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完成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定案价的97%,余款3%待贰年质保期满后(扣除甲方代维修费用后,如有)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承包人须在申请每笔款项前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税率9%的专用发票,同时承包人需在每月20号至23号期间上报上述达到节点的工程款项,待招选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按上述节点支付相应款项。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使用前需向比选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合格,如不满足质量要求的,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
3、质保期为贰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报价方必须及时无偿免费处理。
九、联系方式、资料报送截止时间(资料可现场报送,亦可邮寄)
招标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2020年9月14日17:00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成本部(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徽盐·龙湖湾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64-3630952
附件: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以上相关附件资料电话索取。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