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26
根据《安徽省盐业系统车辆购置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出售公司合力叉车一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售方式
本次出售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由评估公司对待售叉车现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作为车辆出售的参考依据。
待售叉车停放在长丰盐业公司院内(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3号),自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来自行看车。
竞买成功者,保证金抵付车款,不予退还;未竞得车辆者,竞买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报名时间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下午17点前到公司公司财务部缴纳1000元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2.参与竞价者将本人所出价格封存,在报名时一并交到综合管理部。
三、竞价时间
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进行竞价,参与竞拍者以出价最高者竞得;参与者出价低于评估价的,车辆不予出售。
四、相关规定
1.竞买成功后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擅自接受竞价者吃请,也不得泄露评估价格,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为保证本次车辆出售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透明,公司成立车辆处置工作组,负责对竞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蒋 晨
联系电话:0551-66680571
附:待售车辆基本情况
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待售叉车基本情况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一辆,车牌号:皖AG0971,购置时间2011年10月,年审时间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