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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盐业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盐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08

宁国市盐业公司2号厂房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厂房坐落于经济活跃、交通便利之宝地——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钓鱼台路40号千洪产业园对面。同时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各类配套设施完善。厂房内部现代化标准设计,水电设施齐全;配备消防设施,确保安全无忧;宽阔的两台货运电梯让货物搬运更加高效便捷。使用面积达462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可根据承租方实际需求进行分层租赁或整体租赁,高度适宜各种生产线布局及仓储需要,为您提供充足的施展空间。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厂房一共两层,一层底价为12元/平方,面积为2310平方。二层底价为11元/平方。面积为2310平方。可整体出租或分层出租。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租赁期限1-3年,租金一年一付。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4年5月20日前到我公司综合办报名(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40号宁国盐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先生 联系电话:13805633436

监督电话:0563-4019171